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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加强平潭国际旅游岛旅游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

类别:国内旅游 日期:2018-1-25 18:27:06 人气: 来源:

  当前:首页服务政务公开在行动抓重点价格和收费收费政策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关于贯彻落实平潭国际旅游岛建设方案的实施意见》(闽政〔2016〕62号),经研究,制定加强平潭国际旅游岛旅游市场价格监管措施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加强平潭国际旅游岛旅游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由省物价局价监、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落实,为强化领导和保障相关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副组长:魏 勇(省物价局价监局长)、江裕森(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赵明建(省物价局价监调研员)、高建武(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严品华(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价处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组成:省物价局价监陈锦、康翀、陈斐;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价处黄剑峰、陈海暄、张浩、魏林枝、李家勇、张建蓉。

  (一)开展政策提醒。向景区、酒店客栈、运输企业、大型卖场等与旅业相关的经营者宣传解读价格政策,帮助指导其提高遵守价格政策的意识,加强内部价格管理,自觉遵守国家价格法律法规,旅游市场价格秩序,杜绝违价行为发生。

  (二)加强检查督促。组织力量对平潭综合实验区景点、住宿、餐饮、停车场和大型卖场等场所的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重点检查景区门票是否执行核定标准、门票优惠政策是否落实到位; 住宿、餐饮、停车场和大型卖场是否按进行明码标价和是否存在价格欺诈行为等。针对检查发现苗头问题,督促经营者立即整改纠正,涉及价格违法的,依法立案处理。

  (三)组织宣传活动。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平台等,公布涉及旅游相关行业的价格政策,并在相关经营场所开展政策宣传,宣传内容包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主要景区门票价格、交通运输价格、价格违法行为类型和价格投诉举报渠道等。

  (四)确保渠道畅通。落实好“放心游福建”服务承诺责任和发挥好“12358”价格监管平台作用,畅通游客渠道,认真落实旅游价格投诉“一口受理、限时办理、快处先赔”工作机制,及时解答旅游价格政策咨询,依法受理、查处和反馈价格投诉举报。

  (一)高度重视。要深刻领会、国务院支持建设平潭国际旅游岛的重大意义,从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出发,强化责任意识,推动平潭国际旅游岛旅业价格行为的规范,平潭国际旅游岛旅游市场价格秩序,促进平潭国际旅游岛旅游业健康发展。

  (二)加强领导。要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对影响较大的景区和游客反映强烈的价格违法行为,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加管力度,做到查处与规范并举、整治与服务并重,务求抓出实效。

  (三)认真总结。要认真分析平潭国际旅游岛旅业价格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加强沟通协调,研究对策措施,着力解决问题。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8月18日、11月22日前形成书面材料报省物价局(价监);省物价局于9月1日前和12月1日前将监管落实情况报省办公厅。

  

关键词:国际旅游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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