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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境内旅游合同

类别:国内旅游 日期:2019-12-24 14:48:33 人气: 来源:

  旅行社应当提供《旅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旅游者在本合同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即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行程时间和具体安排(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1、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旅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旅行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的;无法为第三人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1、转团:旅行社可以在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团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团的旅行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和改变线出团:旅行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变其他线出团,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旅行社予以退还。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行社解除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等有效形式。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日(按照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不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签其他线出团的,旅行社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书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在旅程结束前,旅游者亦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 (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已经出游的。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1、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旅行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程(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旅行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旅游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旅行社承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2、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3、梦见鞭炮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旅行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旅行社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请如实告知参团游客的个人健康信息:(并注明有病症游客姓名及相应病症)身体残疾、疾病 、高 血 压 、心 脏 病、妊娠妇女

  间房给游客(需注明:大床房、2、3)。 行程单由旅行社另行提供,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共同使用,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并特别授权委托徐军代表我们与贵社签订《团队境内旅游合同》,我们将严格按《合同》约定,委托相应责任。委托人:

  尊敬的游客您好!欢迎您参加成都环球国际旅行社旅游线!为了确保您的旅行安全顺利,我社特就旅行中应注意的问题与安全事项,在您参加本次旅行团之前,特别向您进行提示与告知,请您在参团前仔细阅读。一、签订旅游合同注意事项:1、请如实认真填写合同中的身体健康状况一栏。

  甲方人员了解自己的身体情况,适合参加此旅游团;并清楚了解此旅程的所有安排和细节,承诺能够完成旅游团全部行程并按期返回。

  如甲方未按照我社要求如实告知相关健康情况,甲方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承担给我社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在旅游过程中,若因甲方参加所产生的全部后果均由甲方承担.。在旅游过程中,如果甲方由于身体不适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继续完成行程,需要我社协助提前返回、就医等情况发生,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及发生的全部费用。

  2、甲方委托乙方代买旅游者人身意外保险(国内游最高赔付10万人民币/人,出境游最高赔付30万人民币/人)。

  3、甲方需认真填写报名表,确认姓名和证件号码无误,如因自身原因造成机票或其他失误,一切损失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责任。

  (1)在临行前体检必不可少,参加旅行前要征得医生同意。如有体质较弱或者患病者必须治疗,防止旧病复发,平时需要用药治疗者,出游时切不可遗忘服药。

  (2)为防止水土不服,还要带些急救用品及常用药品,如绷带、创可贴、伤湿止痛膏、感冒药、晕车药、止泻药、消炎药、黄连素、风油精、健胃药、抗过敏药等。有晕车史的要在乘车、乘船前半小时服药。

  (3)参加高原、野外、长途旅游,旅行社不年龄较大或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身体残疾等不适宜旅游的客人参团旅游,如执意参加必须提前征得医生同意,备好药品,并征得家属子女同意,如因自身原因发生意外,责任自负。

  3、出团时请带好证件,如老年证、身份证、军官证、学生证、残疾证、户口本等,提前向导游出示证件以便导游购买优惠门票,如

  1、认真阅读出团通知,记好旅行社通知的集合时间地点,要在的时间内到达指定的地点集合。带好自己的车票、机票、船票。安排好从家中到车站、机场、码头的线和交通工具;乘飞机请务必带好身份证原件,儿童带好户口本原件;如因自身原因造成无法登机或延误,一切损失由客人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责任。

  (1)护照是我们在国外唯一有效地身份证明,丢失护照将有很烦。护照须由自己保管(有时由领队保管)。丢失护照将影响您随团继续旅行,可由旅行社导游协助补办护照手续,但所发生费用和机票变更费用需由您自己承担。

  (2)机票一旦丢失需自费。请注意在每次使用机票换登机牌时,查验清楚只撕了当次飞行段的机票联,如多撕或错撕,机票将无法在下一飞行段使用。

  (3)证件和贵重物品,如护照、身份证、机票、现金、支票、邀请函原件和复印件等,请务必随身携带,一定不要放在托运的行李中。

  (1)按照国际惯例,团队办理登记手续,是按客人姓氏的英文字母顺序发给登机牌。因此,如需调整座位,应在飞机起飞且平稳后商量调换,切不可挡住通道,影响其他客人行走。

  (2)出外旅游携带的行李要求轻便,旅行箱、包要坚固耐用,应尽量避免携带贵重物品,行李如需托运,切勿将现金及贵重物品放在托运行李中。大件行李在办理登机手续时交航空公司托运,托运的行李一定要包装结实并上锁。

  (4)搭乘飞机时扣好安全带,不要再飞机上使用手提移动电话等相关电子品,不要再飞机上随意。

  (5)在列车车厢内行走,随时扶好把手,不要将手扶在门框上,以免行车时或突发紧急制动造成;在火车上打水不宜过满,3/4处为宜,以免烫伤;不要再车厢内吸烟,行李要保管好,夜间防止被盗;睡觉时车窗要关闭,以免受凉。

  (6)在交通工具上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物品。乘机、坐车、上船要注意扶梯,在台阶处站稳,乘车时注意颠簸段及司机急刹车以免扭伤或摔伤身体,途中严禁追逐打闹。勿在车辆行驶过程中任意更换座位,头、脚勿伸出窗外,上下车时请注意来往车辆以免发生。

  (8)班机(火车)抵达目的地后,请您不要急于下飞机(火车)而遗忘物品,注意检查随身行李和物品。

  (9)旅行社接团人员会到机场、车站迎接各位,注意好自己的手提行李,请尽量和团队在一起,避免走失。

  (1)入住酒店时请保管好房卡,检间内设施(卫浴设备、遥控器、烟缸、毛巾、浴巾等)是否坏并及时告知酒店,以免退房时发生不必要的麻烦。染发的客人请自备一条毛巾、枕巾或是等发干了再入睡,以免染到酒店枕头上。

  (4)勿将衣物披在灯上或在床上吸烟。相应证件、护照、现金等应寄存在酒店保险箱内,或随身携带。切勿放在酒店房间内,寄存行李或旅行车内。

  (6)每次退房前,请检查您所携带的行李物品,特别注意您的证件和贵重物品。房间内配备的浴巾、毛巾、手巾、烟缸等物品均不可携带。

  (1)抵达景区游览前,谨记导游交代的集中地点、时间、所乘游览车号,万一走失请于集中地点等候导游返回寻找。

  (2)团队旅行时不可擅自脱队,单独离队,如果确要脱离团队请征得领队、全陪、导游同意,并随身携带当地所住宿饭店地址、全陪、组长电话及导游电话,以免发生意外。参加团队旅游,要领导和导游的指挥安排,不随意活动,以免发生离群、掉队、迷等事件。要随时注意团队的去向,以免掉队。旅行期间,团友应互敬互谅,配合领队和导游工作,如有违法或者违规行为,领队和导游有权或采取相应措施。

  (3)行程中或活动时尽量不参加高活动项目,如攀岩、高速摩托艇、水上飞机、高速游轮等项目。如执意要参加,要该处工作人员的安排,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切忌大意。携带儿童的游客,参加此类活动应照顾好自己的孩子,不要让他们独自活动。身体状况不佳者请勿参加。患有心脏病、肺病、哮喘病、高血压、恐高症者切忌从事水上、高空活动。如有意外发生,乙方不承担责任。

  (4)因无法预测水下状况,海啸、台风、海蜇、鲨鱼、溺水等等意外的发生,旅行社不组织游客参加游泳、潜水等水上或水下项目,如游客执意下水也需根据自身情况仔细斟酌后再下水,不熟悉水性者,切勿独自下水,儿童一定要有家长陪同一起游玩。如有意外发生,乙方不承担责任。

  (5)搭乘快艇,漂流木筏,参加水上活动,请按穿着救生衣,并遵照工作人员的指导。如有晕水,晕船者请勿游玩水上项目。

  (6)游客在旅程中如出现乏力、多汗、头晕、眼花、心悸等症状时,应及时休息,不可勉强。患有心血管病的老年人,更要加强监护。老人易疲劳且不易恢复,旅游中要有充足的休息和睡眠。若感到体力不支,可休息几天或中止旅行。在长时间步行游览时应随时坐下小憩并且随时与领队、全陪、导游联系以便在第一时间的得到救护。

  (7)在走山时要注意脚下,“走不看景,看景不走”,紧跟导游避开线,时不要拥挤,以免发生意外。

  (8)出游时,老人最好有亲朋好友陪伴,以免生病或发生意外时无人照顾。为防止老年人跌跤发生,最好佐以手杖;在乘车时,最好选择中间及舒适座位,以防晕车引起恶心、等。自觉景区内卫生,不乱扔废物,不再禁烟区抽烟,不要投食喂动物,不往河道湖泊里扔垃圾。

  (9)到少数民族地区请注意民族禁忌,尊重当地民俗。如因为民族禁忌引发冲突和纠纷造成损失的,由游客自行承担。

  (10)乙方提醒旅游者谨慎参加赛车、骑马、攀岩、滑翔、探险、漂流、潜水、游泳、滑雪、滑板、跳伞、热气球、蹦极、冲浪等高风险自选活动,若由此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乙方不负责赔偿。

  (11)在行过程中游客自愿参加的一切活动项目,请充分了解活动的内容并严格遵守活动项目安全。游客主动购买相关保险。乙方对游客在此过程中发生的意外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12)活动期间,也请游客对自身的人身及财务安全负责,如在此过程中发生的问题,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3)参加等高原类旅行,请甲方在出发前将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如实告知,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肺和血液系统疾病患者不宜进藏或上雪山。乙方您前往高原前最好去正规医院进行体检,对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负责,如隐瞒身体情况发生的问题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海拔3000公尺以上的高原地带,气压低,空气含氧量少,易导致人体缺氧,引起高原不良反应,请游客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兴奋,洗澡水不易过热,学会正确呼吸方法。16周岁以下及60周岁以上者,患有贫血、糖尿病、慢性肺病、较严重心脑血管疾病、病及孕妇等不宜进入高原旅游。

  (14)参加海边旅游,请游客不要在非游泳区游泳、不要在水中过分嬉戏,防止呛水。水性一般的人最好不要太往里走,海和游泳池不同,海有涨落潮之分,一旦涨潮,因其离海边距离变远,体力消耗过大极其。忌剧烈运动后游泳、忌长时间暴晒游泳、忌游泳后马上、忌游泳时间过久、忌高血压患者游泳、忌心脏病患者游泳、忌患中耳炎者游泳、忌患急性眼结膜炎者游泳。

  (1)旅游中不光顾边无牌照摊档,不吃不洁和生冷食品,防止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等肠道传染病经口进入。在外面私自食用不洁食品和海鲜引起的肠胃病,乙方不承担责任。

  (4)海边吃海鲜应选择新鲜的海鲜,吃海鲜不宜饮啤酒、不宜与某些水果同吃,且吃海鲜后不要马上去游泳。如果旅游者自行购买海鲜发生问题(非旅行社安排的用餐),乙方不负责任何责任。

  (4)游客在行程中的安排的购物店里购买商品为游客自主行为,若需要对购买回来的商品进行退货,旅行社可协助游客与当地购物店进行沟通退货。如因退货所产生的手续费、运费、税金等相关费用由客人自行承担。

  (1)乘坐快艇穿上救生衣坐好,开动快艇,以免发生意外摔伤,浪大不能坐船头,老人小孩一定坐在船后面。

  (5) 如果您是孕妇、65岁及以上的老人或有心脏病、高血压、腰椎病、手术过后、自身患有疾病(癌症等),船公司可能会您登船。

  (1)旅游期间指旅游者从乘坐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时起,至旅行结束时离开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时止。在此期间非旅行社安排的游览行程、活动、自费娱乐项目、旅游者自行终止旅行社安排行程后或不参加双方约定的行程而自行活动或是经导游领队同意的暂时离团期间的安全责任由旅游者自已承担。

  (2)旅游者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此次旅游活动,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否则,造成旅游者人身、财产损害和给旅行社造成的损失由旅游者承担。

  (3)旅游者应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程,配合导游或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得擅自分团、,不得非法滞留;因不旅行社及其领队的劝告而影响团队行程,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旅游合同不以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6)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在解决纠纷时,损害旅行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其他旅游者权益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出现纠纷时,旅游者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7)旅游者应妥善保管随身行李物品,证件现金和贵重物品必须随身携带,住宿应办理保管,如发生丢失、损毁、被盗抢等,旅行社应积极协助处理,但无赔偿责任。属保险公司理赔范围的,旅行社协助索赔。向旅行社要求财产赔偿的,必须是旅行社接受了旅游者的委托。

  (8)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在事前已尽到安全提示且事后已尽到救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9)旅游目的地导游、司服人员要求旅游者在出境社与旅游者签订的《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确认书》、《自愿增加购物点协议书》中约定之外的购物点购物或自费项目,旅行社提醒该行为不,旅游者无需参加。如旅游者选择参加应注意安全,旅行社不承担此类购物、自费项目引发的任何责任。

  (10)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1)旅行社提示旅游者在旅游期间的任何时候务必要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旅游期间如有任何疑问或发生任何问题请在第一时间咨询相关服务人员,旅行社将尽力协助旅游者处理。

  (12)散客外拼报名受报名人数多少,出票时间早晚及地域联运价格高低的影响,会有同一团队不同价格的情况发生,游客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即视为认可旅行社的旅游费用,旅行社不接受团队出发后因价格差异的投诉或退款要求。

  (13)旅行社特别企划的旅游产品(如包机、专列),因提前已向交通部门支付整体包位费用,如果旅游者在确认参团后要求取消行程或变更行程,空位无法弥补的情况下,相关空位交通费及其他实际损失由旅游者承担。

  (14)游客应根据自身的生理、心理健康状况选择参加带有刺激性、性的游览项目,并注意人身安全。在从事户外活动或者水上活动时,请谨记领队、导游或者相关工作人员安全提示,留意景点的安全标识,切勿违反安全。请勿参加非本公司推荐的户外活动或者其他有性的活动,否则后果自负。除特殊团队外,本公司不安排赛车、赛马、攀岩、无动力滑翔、探险性漂流、潜水、高山滑雪、滑板、跳伞、热气球、蹦极、冲浪等高风险活动,也敬请游客尽量不要去参加此类活动,如游客参加,请自行承担风险。

  (15)按照国家旅游局的,游客在境外不准许参与场所活动,如有前往者,须负责自己的行为后果,本公司已作说明,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旅行社在境外不做任何商品推销,游客在境外购物时请慎重,同时购明和相关证书等消费者利益的凭证,游客的个人消费行为所遭受的损失与本公司安排的团队活动没有关系,特此声明。

  (16)对于出境线,由于中国人不喜欢使用信用卡、旅行支票等支付手段,总爱携带大量现金在身,所以境外的个别专门打劫中国人。请游客在旅游中紧跟导游及领队不要独自游览。游客独自外出时,为确保安全,随身携带20美金的保命钱。

  (17)如因客人身份信息被列为入境名单(或者效果等同于入境的所有类型名单)而造成相应损失的,相应损失由游客自行承担。

  早上指定地点集合,乘车前往美景甲天下的桂林,览感受素有“山水甲天下”之称的桂林,抵达后入住酒店。晚上如 果时间允许可漫步榕杉湖(活动期间无司机导游陪同),游览途中可远观桂林城市新地标【日月双塔】 AAAAA 级座落在桂林城的中轴线上,与象山上的普贤塔、塔山上的寿佛塔,相互呼应,相互映衬,有“四塔同美” 之说,是两江四湖环城水系中最著名的旅游景点。整座铜塔创下了吉尼斯三项世界之最:世界上最高的铜塔,世界上 最高的铜质建筑物,世界上最高的水中塔。 上车地点:成都娇子音乐厅(水碾河48号),沿途可在资中、内江、自贡、泸州等沿线服务区上车。 温馨提示:因今天途远,乘车时间较长,大家提前准备些方便食品,比如饼、面包等食物,也可以在沿途服务区自行解决午 餐。 活动期间请注意自身人身安全,保管好贵重物品。

  早餐后前往游览【兴坪渔村】(约1.5小时),沿着总统的足迹来到——【兴坪古镇】,..沿途可欣赏漓江风光中著名的兴坪佳境、鲤鱼跳龙门、朝板山、螺蛳山、照镜等秀美山水,盘绕于万点峰峦之间,山随水傍山流,翠竹葱郁,山峦叠翠,美不胜收。后乘车前往码头,乘竹筏游览【漓江】(游览时间约60分钟)(此项目为必须产生自费项目,150元/人),江两岸群峰连绵,帆星点点,相映成趣。乘竹筏惬意欣赏漓江两岸秀丽山风光,山与水所勾绘成的水景,正以清丽的女儿装束写出桂林漓江风景区的风采,在游船上感受分明看见青山顶会让您在这如梦如幻的仙境中,在这让您真正感受到“桂林山水甲天下,阳朔山水甲桂林”诗句的由来历。入住酒店后可漫步阳朔古镇,感受【阳朔西街】浪漫风情(无司机导游服务),漫步青石板铺就的古巷长街,体会结合的独有气息。这里充满了异国情调,是泡吧的天堂,爱看新鲜玩意的朋友就慢慢在西街上踩吧。晚上保留私密空间(为了给你们充分的,司机、导游均不掺和,时间自己想怎么逛就怎么逛);漫步已具三百年历史、名登“世界旅游大典”充满外国醉人情调古老不宽的街道上铺着青板,石板两边是保存完好的老房子。古镇现在还保留着许多一批古老的手工作坊。感受侗族人的风土人情,探寻民族银匠精湛的工艺。温馨提示:活动期间请注意自身人身安全,保管好贵重物品。

  早餐后,前往游览【少数民族观光村】约40分钟古老不宽的街道上铺着青石板,石板两边是保存完好的老房子。石 板旁的房子多为青砖、青瓦的两层明清建筑,历史沧桑随处可见。古镇现在还保留着许多一批古老的手工作坊。感 受侗族人的风土人情,探寻民族银匠精湛的工艺。闲着无事的老人们或是在房前看些发黄的书,或是聚集在一起喝茶 打牌,平静地生活着,守望着这最后的古老。后前往游览【银子岩景区】(此项目为必须产生自费项目,100元/人) 银子岩溶洞是典型的喀斯特地貌,贯穿十二座山峰,属层楼式溶洞,洞内汇集了不同地质年代发育生长的钟乳石,晶 莹剔透,洁白无瑕,宛如夜空的银河倾斜而下,闪烁出像银子、似钻石的,所以称为“银子岩”。洞内特色景点 数十处,最为著名的景观有三绝:雪山飞瀑、音乐石屏、瑶池仙境;三宝:佛祖论经、混元珍珠伞、独柱擎天。大自 然的鬼斧神工在这里被展示得淋漓尽致,故被誉为“世界溶洞奇观”。后前往游览【刘三姐大观园】(此项目为必须 产生自费项目,100元/人)让您憧憬山村月夜的风情,带走三姐的问候,留下你一片片深深的情谊。感受广西壮族山 歌浓郁的文化精髓。可亲身体验广西壮、侗、苗、瑶的民俗风情生活情趣。同时还能观赏到极罕见的夜景,壮观的大 水幕,五彩缤纷的喷泉,弯弯的蓝月亮,迷人的梦幻歌圩,幽雅的恬静的踩月小径,可漫步入踩月洞,电影中的刘三 姐激光塑像,让游客一饱眼福。 游览结束后安排入住酒店,晚上可领略桂林山水夜景

  早餐后赠送参观中国一个申报“鸡血玉”产品标准通过国家管理部门备案的桂林特色产业点【鸡血玉博物馆】(AAA 级景区,约 120 分钟 ),馆内珍藏鸡血玉 10 万余件,总投资 10 亿元人民币,是中国第一家鸡血玉主题博物馆。后漫 步庭院建设与山水相结合的城市中心花园【榕杉湖景区】。后前往【王城东西巷】(状元门-靖江王府大门-东西巷-逍 遥楼,游览约40分钟),寻访徐霞客三次拜访未能进入的桂林王城,穿过东西巷,抵达漓江边,登上桂林漓江边逍遥 楼,鸟瞰桂林山与江,江与城的完美结合,一览大好河山。午餐后乘车前往贵州丹寨万达小镇,入住酒店(若当天住房 爆满,无法安排丹寨住宿,则就近周边城市安排住宿)。

  早餐后前往凯里参观【中国苗医苗药博物馆】,位于凯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贵州苗之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场馆 分为苗医苗药文化长廊、苗医苗药体验区、苗药展示区三部分,对于苗族传统中神秘的医药文化、当地特色中药材以 及基于传统苗家处方最新研发的苗药进行详尽的介绍和展示,是深入了解苗家医药文化的必游之地(参观游览时间不 低于1小时)。约定时间乘空调大巴返回温馨家园,结束愉快旅途

  费用包含: 1、 住宿:入住当地旅游住宿,干净卫生。 2、 用餐:全程含 4早4 正,特别安排一餐:桂林当地小吃桂林米粉,正餐餐标15 元/人,其中一餐特别安排桂林当地 小吃桂林米粉、十人一桌,不含酒水,如不足十人餐厅可根据实际用餐人数酌情增加或减少菜量或退餐给游客自己 用,客人自动放弃用餐,费用均不退)。 3、交通:旅游资质空调大巴车辆(每人一座)。 4、门票:含行程内景点第一票,不含景区内小交通,行程中的景点包括赠送项目,如因政策、天气、客人自身 等原因不能游览的,不退费用不做等价交换其它景点。 5、保险:购买旅行社责任险,赠送人身意外险! 6、此行程不接受客人擅自离团及自订门票。参团价格已享受了门票优惠,故不退任何门票优惠费用,如果中途客人 ,我社有权终止服务,并请游客离团前支付离团费800 元/人。)7、全程导游服务.已含导游服务费8、儿童费用:1.2 米 元(不许自费套餐)只含车位费、半餐、导服和保险,其他费用不含,如儿童超高产生的门票(包含赠送门票)、住宿等,费用敬请家长自理

  

关键词:境内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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