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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眉山东坡区法院:依法妥善处理一涉疫情旅游合同纠纷

类别:旅游新闻 日期:2021-12-6 15:48:24 人气: 来源:

  与法制网讯(记者 黎志飞)受疫情影响,许多旅游企业销售低迷甚至倒闭出局,导致旅游合同无法履行、旅游费用不按期退还的现象增多。近日,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依法受理了这样一起旅游合同纠纷,切实了当事人的权益。

  原告王某某于2019年11月8日经朋友介绍,报名参加被告(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组织的计划在2020年4月出行的旅游项目,并交纳旅游款2800余元(其中300元为原告之前所交会费充抵),被告出具了收据。

  2019年12月23日,被告又告知原告要开发新项目,并收取会员费600余元。该费用不仅可享受很多优惠政策,还作为今后参加其他项目旅游时充抵旅游费,并再次为原告出具了收据。

  2020年1月,被告又以发放200元的入场券为由收取原告费用100元。2020年因疫情影响其旅游项目全部没有实施,原告多次找被告要求返还所交费用,再三催促下,被告于当年7月返还原告1000元,并承诺余款在2021年3月前返还。其后,原告多次找被告返还此款未果。近日,原现被告已将门店关闭。

  2021年,东坡区法院受理此案并公开开庭审理,被告未答辩亦未到庭应诉。东坡区法院依法查明后,依照《中华人民国民》第五百六十六条,判决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余款,如未按期履行义务,将按照《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东坡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最高、司法部、文化和旅游部印发的《关于依法妥善处理涉疫情旅游合同纠纷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导致旅游合同解除的,旅游经营者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对此,东坡绝美艳妇区法院积极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结律关系性质和合同双方争议焦点,积极践行司法为民,依法妥善化解涉疫情旅游合同纠纷,当事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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