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下简称我方)发表声明如下:一、我方解除并终止对《云南旅游新闻网》()的指导。省旅游信息中心不再作为《云南旅游新闻网》的协办单位。二、《云南旅游新闻网》应立即停止使用我方法定名称或简称。三、自公告之日起,《云南旅游新闻网》的任何行为及后果,与我方无关,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应由该网站及开办方承担。四、根据《民法通则》等我国法律,我方享有名称权、名誉权
(下简称“我方”)发表声明如下:
一、我方解除并终止对《网》()的指导。省旅游信息中心不再作为《云南旅游新闻网》的协办单位。
二、《云南旅游新闻网》应立即停止使用我方法定名称或简称。
三、自公告之日起,《云南旅游新闻网》的任何行为及后果,与我方无关,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应由该网站及开办方承担。
特此声明。
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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