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纪景臣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梦见回家的路《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2人,董事王昆、齐平、王屴、陈贵海、鲍宪国、王岩、因公务在身未能出席;
兢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审议的议案及表决程序、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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